美國政府於2007年宣布,所有美國販售之車輛將需標配ESC電子穩定控制系統後,並且以漸進式的方法,要求所有生產的車輛皆需於2011年9月1日前達到這項要求;換句話說,所有在2011年9月1日之後生產的車輛皆強制配置了ESC系統。而自從2007年法規生效後,各大車廠也陸續為旗下車款加裝ESC電子穩定控制系統,NHTSA亦對2008年至2010年的3年期間,對各項統計資料進行了研究,以了解ESC電子穩定控制系統是否真的擁有救命能力。 從死亡人數與ESC有效程度回推拯救人數為了得知ESC電子穩定控制系統的救命人數,NHTSA本次研究,藉由標配ESC電子穩定控制系統,但發生了死亡車禍的車輛為基準,來回推沒有死亡的人數。
雖然看似弔詭,但是NHTSA曾於2011年8月份發佈一份研究報告Crash Prevention Effectiveness of LightVehicle Electronic Stability Control: An Update of the
2007 NHTSA Evaluation (Sivinski, 2011) ;輕型車輛運用ESC系統避免車禍的效率之研究。NHTSA從Sivinski這份研究中得知,搭載ESC系統的小客車避免致命撞擊之有效程度為55%,小貨車的有效程度則為50%。
而從死亡人數統計資料、以及ESC系統有效程度,NHTSA得到了一個公式,LS = F × E / (1-E)。英文字母代表:LS (Life Saved) 被救人數,F為單一車輛車禍的死亡數量,E則為ESC系統的效率 (分為Passenger Car, PC小客車55%與Light truck and Van, LTV小貨車50%),1-E則代表沒有ESC系統無法避免致命車禍的比率。並以此公式回推,因ESC系統有效作用,而沒有死亡的人數。
舉例來說,標配ESC系統的小客車,於2010年在美國發生了共407起,單一車輛的死亡車禍;套入公式,497 = (407) × 0.55/ (1-0.55),因此得知這年度約有497人因小客車上的ESC電子穩定控制系統而沒有死亡。至於小貨車,則在2010年期間於美國發生了共366起,單一車輛的死亡車禍;套入公式366= (366) ×0.50 / (1-0.50),得知這年度366人因小貨車上的ESC電子穩定控制系統而沒有死亡。兩者總合:497+366=863人在2010年因ESC系統而獲救。
雖然這份研究能夠間接推導ESC系統所救的人命,但這研究也擁有了一定程度的限制;首先,美國販售之車款在2008年至2010年間並未全面標配ESC電子穩定控制系統,使ESC系統選配的車輛無法那入研究中;第2,ESC系統所使用的有效程度,僅限於單一車輛車禍的避免程度,並沒有包括多車碰撞或車輛翻覆等狀況;最後,Sivinski這項推估ESC系統有效程度的報告,是以車輛基準,而非以駕駛者作為研究基準,小客車的55%,代表了擁有ESC系統車輛避免致命車禍的機率。雖然Sivinski的報告合乎邏輯,但由於NHTSA的NCSA (National Center for Statistics and Analysis) 統計分析中心皆以人為基準,因此NHTSA仍在研究報告中將這可能發生變異的項目點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