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 2012年9月25日 下午5:22
(中央社記者蔡和穎台北25日電)內政部今天修正發布「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部分條文,根據規定,明年兒童節與民族掃墓節同一天,將有4天連假。 內政部表示,新發布的「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增訂,兒童節與民族掃墓節同一天時,兒童節提前一天放假,但逢周四時,則延後一日放假。
內政部指出,明年兒童節與民族掃墓節同一天且是周四,將形成周四至周日4天連假。
內政部說明,民族掃墓節定於清明日,清明日是依節氣而定,未來20年間,清明日每隔2年,即連續2年落在4月4日,今年民族掃墓節與兒童節同是4月4日,因無補假規定,民眾感覺「少放1天假」,外界於是有補假的建議。
新的「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也增訂,在現行辦法規範紀念日及節日以外的特殊意義節日,可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訂定實施機制。101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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