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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資料不足參考?因油耗數據標示不清!九大車商再遭公平會罰款104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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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6 08: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AUTONET記者:曾慶偉(09/06/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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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委由ARTC進行車輛耗能等相關認證測試,全世界所有汽車工業先進國的油耗數據接以近似的方式取得,而國內法規更是與歐美標準完全同步。
根據公平交易委員會於9月5日所公布的第1087次委員會議決議,將針對「和泰汽車」、「汎德」、「標達」、「福特六和」、「南陽實業」、「中華汽車」、「國際富豪」、「台灣本田」及「台灣意美」等九家國產與進口車商進行開罰,原因是上述企業在在電視、平面媒體、車款型錄、網站之油耗廣告,就商品品質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分別處以40萬至450萬元不等的罰鍰,總金額高達1040萬。

建議公平會應該將油耗的標示部分〝制式化〞以避免日後再有爭議!
公平會亦同時表示,有鑑於在4月間針對台灣賓士遭檢舉旗下smart品牌因油耗廣告不實案並予處分,有鑑於於民眾對於油耗省錢等相關議題特別敏感,因此特別針對各大車商進行通案性的調查,以保障消費者的權益與荷包,如今的決議正是通案性調查所得到的結果。

公平會認為上述車商於各廣告媒介及型錄登(記)載之油耗數據,與經濟部能源局所公布之車輛耗能數據,均屬在實驗室、特定條件下所測得之數據,該等測試為排除外界天候及路況之影響,均在控制溫度及濕度的實驗室中,由專業人員於車體動力計上依規定行車型態行駛測試;且測試過程中,車燈、空調系統及音響等可能影響耗能測試結果之附屬設備皆不啟動,與消費者的一般行車情狀有明顯差異。然而包括「和泰」等9個國產與進口車商之油耗廣告表示,均未就實驗室環境具體說明,消費者無由知悉該等測試與一般行車狀態之別,亦無法認知所得測試結果通常是最佳油耗表現,顯與廣告予人之印象有重大差別,易致消費者產生錯誤之認知或決定,核屬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規定。

從上述有關公平會的說明可以看出,公平會認為「經濟部能源局」所公布的車輛耗能數據其實並不足以作為民眾的參考依據,因為在缺乏進一步註解、說明的情況之下,將導致民眾產生〝誤判〞的情勢,而車商也因為註解、說明不夠詳細而慘遭罰款。那麼公平會在要求上述9大車商進行改進的同時,是不是也應該說明如何的進行註解、說明,才符合讓民眾充分理解且不會受罰的要求與規範呢?AutoNet汽車日報在上回「台灣賓士」因smart品牌遭罰的同時,也便以「沒有標準的標準!?只怕車商對油耗標示只會無所適從」為題進行報導,但是公平會至今似乎仍然沒有拿出相關的配套措施(利如規定在菸、酒類廣告中所加註固定格式的警語),導致今日又有9大國產/進口車商遭到罰款。

只是放眼全球各先進國家,又有那個汽車廠商不是僅在規格表上記載由當地主管機關所公布油耗數據作為當地消費者的參考依據呢,也從未見過各國汽車廠商還要在旗下產品的型錄或網站上進一步為消費者說明主管機關的測試結果其實〝真的只能僅供參考而已〞、〝千萬別信以為真〞甚至是〝認真你就輸了〞等等之類的註解或警語!?

其實從2010年7月開始,所有進駐展示據點的販售車輛,都會附帶一張「經濟部能源局」所規定的能源效率標示貼紙,車商幾乎不可能隱瞞或提供錯誤的油耗資訊與消費者,況且車商沿用經濟部能源局的數據作為〝參考〞也已行之有年,除了上回smart因為完全沒有標示來源出處而遭檢舉開罰之外,難道還有其他的消費者在購車時會將上述的油耗數據當真?

圖為CADILLAC在美國本土的官方網站中有關油耗表現的標示,僅說明此數據為EPA所提供。
從2010年7月開始,所有販售車輛都會附帶有此一能源效率標示,車商幾乎不可能隱瞞或提供錯誤資訊。


轉載http://www.autonet.com.tw/cgi-bin/view.cgi?/news/2012/9/b2090105.ti+a2+a3+a4+a5+b1+/news/2012/9/b2090105+/news/2012/9/6+b3+d6+c1+c2+c3+e1+e2+e3+e5+f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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