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註冊
查看: 4081|回复: 1

道路霸凌 罰則提高 駕駛惡意逼車 最高罰2萬4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12-25 12: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 唐筱恬、曾懿晴╱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2013年12月25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唐筱恬、曾懿晴╱台北報導】

開車族、單車族要注意了!立法院院會昨天三讀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汽車駕駛人若惡意逼車、變換車道、急踩煞車等「道路霸凌」,將開罰6000元至2萬4000元;單車族若低頭滑手機、酒駕、不讓行人,也開罰300元至600元。最慢明年6月以前上路。

還可吊扣牌照3個月

汽車族不顧安全惡意逼車,甚至「蛇行」任意轉換車道等,導致交通意外層出不窮。立法院三讀條文增訂,汽車若任意以逼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在非突發的情況下,任意減速、煞車或暫停,未來都將被列為「危險駕駛」,可處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緩,可吊扣牌照3個月。

提案的民進黨立委李昆澤表示,現行條文對危險駕駛的定義模糊、罰則太輕,無論是在高速公路、一般道路上,惡意逼車、不保持安全距離的「流氓駕駛」非常多,輕則造成駕駛恐懼、重則引發傷亡。修法將可適當遏止不良行為,更呼籲駕駛人以行車紀錄器,勇於檢舉惡霸駕駛。

單車酒駕、滑手機要罰

新法也對單車族有所規範,單車族若於夜間騎乘未開啟燈光,或當「低頭族」邊騎車邊滑手機,將可開罰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若單車族「醉醺醺」地騎著腳踏車,經檢測酒精濃度超過標準值,同樣開罰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拒絕酒測可處以1200元罰鍰。

鐵馬族直接騎上騎樓,與路人爭道的情況,未來也將統統開罰。新法增訂「禮讓路人條款」,行經行人穿越道或行駛至交岔路口轉彎時,以及設置標誌或標線供慢車行駛的人行道上,若未讓行人優先通行,將可處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

得靠警方加強攔檢

新法通過後,包括牛車、馬車、三輪車等「慢車」,未來若使用手機、酒駕將統統開罰,遭學者批評胡亂修法。提案的台聯立委許忠信表示,牛車、馬車在國內幾乎已經沒有,做資源回收者還有使用三輪車,但若講手機、酒駕,也會撞到人引發車禍,應該修法加以規範。

不過,腳踏車沒有車牌,未來蒐證恐怕不容易。許忠信表示,新法上路後,要靠警方加強攔檢,遇到有人單車騎得顛顛倒倒,或是拿手機騎得搖搖晃晃,就應該取締,防止交通意外發生。



轉載http://tw.news.yahoo.com/%E9%81%93%E8%B7%AF%E9%9C%B8%E5%87%8C-%E7%BD%B0%E5%89%87%E6%8F%90%E9%AB%98-%E9%A7%95%E9%A7%9B%E6%83%A1%E6%84%8F%E9%80%BC%E8%BB%8A-%E6%9C%80%E9%AB%98%E7%BD%B02%E8%90%AC4-213000269.html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2-25 23:19 | 显示全部楼层
單車族可以被吊銷牌照!{:001:}
然後改開牛車、馬車、三輪車?

(偶來亂的)
回复 加分 減分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註冊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機版|小黑屋|Prius C Club

GMT+8, 2024-11-23 19:42 , Processed in 0.049698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