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立晚報 – 2013年1月22日 下午10:05
(記者孫于茜台中報導)台中市春節期間計程車收費,市府交通局與計程車8個相關公(工)會討論後決定,今年農曆春節自2月7日(除夕前兩天)凌晨零時起,至2月14日(農曆元月初五)24時止,為期8天,搭乘計程車全天以夜間加成計算,再加收50元。 交通局表示,國內一般勞工春節期間如仍須上班,其雇主均有加成給付薪資慣例,然計程車業者並無雇主,其收入來源主要為乘客搭乘之車資收入,故依往例各縣市計程車均實施春節期間加成措施,慰勞司機服務廣大市民之辛勞。
交通局已印製中、英、日等三國語言之收費說明貼紙,供計程車駕駛索取張貼於車內明顯處。
此外,交通局表示,春節期間如有拒載短程或故意繞路之情形,可電話向警察局04-23296670及04-23293337反映;如有不按規定或擅自加價之情形,亦可向臺中市民一碼通(1999)反映。
轉載http://tw.news.yahoo.com/台中市2-7零時起-春節期間計程車加成收費-1405575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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