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VBS – 2013年1月21日 下午10:11
邊開車邊當低頭族,在台灣要吃上3千元罰單,世界各國對於管理開車使用手機都有不同規定,不過專家提出警告,如果開車低頭看簡訊5秒鐘,在時速88KM的狀態下,等於長達122公尺處於「盲眼」駕駛,在美國就有一個案例,一名女駕駛因為低頭看簡訊,發生車禍,而造成終身遺憾。
撞得面目全非的轎車,這場車禍是24歲女孩亞曼達最可怕的回憶。車禍受害者亞曼達:「我經歷了非常可怕的車禍,我從後面撞上一輛農用拖車,上頭有一台堆高機,當我分心的時候,我正在傳簡訊和玩手機。」
亞曼達因為邊開車邊用手機傳簡訊,出了車禍,雖然幸運保住一命,但重生之路還很漫長。亞曼達:「我接受超過20次手術,重建我的臉,我失去一隻眼睛,腳踝也斷了,有36塊鐵板和48個螺絲釘在我臉上,我還要重新學習走路。」
車禍讓亞曼達失去右眼,從此之後,不管拍照或是接受訪問,她都習慣用瀏海遮住眼睛,美國一項研究,如果開車時分心5秒鐘看手機,在時速88公里的狀況下,等於是「盲眼駕駛」122公尺,超過一座足球場的長度,CNN記者坐上模擬駕駛器,試試看邊開車邊看簡訊有多危險。
CNN記者:「我開上高速公路,有人傳簡訊到我的黑莓機,『妳正在開車嗎?』沒錯,喔、所以我撞車了。」
因為看簡訊,在高速公路上發生擦撞,除了要面對刑責,修車子還要花6萬台幣,真的是得不償失,而美國年輕駕駛邊開車邊傳簡訊的機率,是一般駕駛的5倍,被認為是「危險族群」。美國國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官員:「年輕人有較高的傾向,願意在開車時冒險,我們都知道這個,因為他們活在溝通的生活型態。」
目前各國對於開車用手機的規範大不相同,瑞典甚至認為沒有理由禁止,因為再怎麼禁止,大家還是會這麼做,最好的方法,是教育駕駛人,亞曼達的例子就是最慘痛的教訓。亞曼達:「不管是什麼讓你分心,等等吧,它不值得。」
轉載http://tw.news.yahoo.com/開車低頭看手機5秒-等同-盲開-122m-1411196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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