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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路權是交通秩序的依歸,人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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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 08: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AUTONET記者:曾慶偉(01/22/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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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我們討論的是兩則新聞事件,類似的情況、不同的處理方式,結果獲得各界的迴響也是兩極化的評價,實在值得各位讀者與用路人來仔細的思考。

第一個案例要討論的日前有機車騎士在街頭撞倒了搶過馬路的小女孩,就路權的角度來看,小女孩的行為或許有錯(或負擔的責任較大),但是騎士起身後的行為卻是令人無法苟同,也因此在新聞報導披露之後,立即受到許多網友的〝正義之聲〞大加撻伐。
新聞報導1

然而另一則在2012年9月間的新聞報導中,卻有一段影片看了令人更是從心裡大聲叫好,畫面影片是一位載著女兒的母親,在交通擁擠的尖峰時刻,發現了一位正在斑馬線上過馬路的老人,因為腳程速度不夠、無法在通行時間之內離開路面,反而因此而掩沒於車陣之中,此時婦人見狀立即將機車停放於路中間(擋住後方車輛)下車帶著小女孩一起將老人家護送過馬路,然後再回過頭來騎車離開!

新聞報導2

在這裡要與各位讀者分享的是,這兩個事件都是行人穿越馬路所引發的問題,照〝理〞來說這兩個案例的行人都是站在比較弱勢的部分,第一個案例中的小女孩違規穿越馬路無庸置疑,第2個案例的老人家雖然在行人穿越道上,但是依照當時的狀況恐怕應該是要退回路旁才是,只是川急的車流在第一時間便將他包圍、機車/汽車不斷的從他前後左右經過,才讓他一時之間不知所措,所幸最後在婦人充滿愛與勇敢的動作下,才免於悲劇的發生。

路權!雖然是法理上在發生交通事故之時主要的判決依據,但縱然你是對的(或是錯的相對較少)難道就應該〝得理不饒人〞!?別忘了在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究竟誰對誰錯可不是你我隨便說了就算!然而最重要的是,人性、對愛的付出可別因此而被抹滅了!

轉載http://www.autonet.com.tw/cgi-bin/view.cgi?/news/2013/1/b3010453.ti+a2+a3+a4+a5+b1+/news/2013/1/b3010453+/news/2013/1/22+b3+d6+c1+c2+c3+e1+e2+e3+e5+f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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