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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計程車加成 台中以北2月7日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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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8 08: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自由時報 – 2013年1月18日 上午4:28相關內容

春節計程車加成 台中以北2月7日上路



〔自由時報記者曾德峰、唐在馨、翁聿煌、洪瑞琴、楊菁菁、謝武雄�綜合報導〕年關將近,新北、台北、基隆市政府昨天公布,計程車春節加成收費,從二月七日凌晨零時起到二月十七日晚上十二時止,三市同步實施,二月十八日凌晨零時起恢復原來收費。
跨夜間加成 以上車時間為準
民眾如遇跨夜間加成時段情形,統一以「上車時間」為準。例如上車時間為夜間十時五十分, 下車時間夜間十一時二十分,加收二十元;上車時間為清晨五時五十分,下車時間六時二十分,則加收四十元。
新北市淡水、瑞芳及烏來加成方式另計,新北交通局指出,瑞芳及烏來地區計程車採固定費率計費,例如瑞芳火車站到九份為一百八十元,最遠到雙溪要六百元;烏來從攬勝橋旁台車站到纜車站兩百四十元,最遠到新店捷運站是六百元。
台中市今年春節加價時間則從二月七日凌晨零時起,一直到二月十四日晚上十二時止,白天按計費錶夜間加成再加五十元。夜間加成時段,前一千二百五十公尺起跳價八十五元,之後每二百零八公尺續跳五元,開行李廂及無線電叫車不另加收費用。
南市、高市 從8日起加價
台南市春節加價方案仍維持往年慣例,時間則從八日至十四日,白天按錶收費加收五十元,夜間加二成收費之外,亦要加收五十元。
高市收費比照去年,時間為二月八日至十四日,依搭乘公里數照錶收費再加五十元,起跳為一.五公里八十五元,續跳每二百五十公尺五元,延滯計時時速五公里以下累計三分鐘五元,夜間晚上十一時至清晨六時加二成。
桃園縣政府交通局主任秘書張新福則表示,從二月七日到十七日,總共十一天的時間視為春節假期,依照往年的慣例,計程車司機可以車資加三成計算,但仍需要和乘客議價。


轉載http://tw.news.yahoo.com/春節計程車加成-台中以北2月7日上路-2028266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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