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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上路!美國國家版權局:車主修改自有車輛電腦不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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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 08: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AUTONET記者:Chappy(11/02/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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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當地人工昂貴,在車輛能自行維修的範圍內,通常不會選擇回原廠維修。然而,當維修範圍扯到車輛內部的電腦系統時,偏好DIY的車主們便和車商有點版權的歸屬認知上的意見不合。如今,美國國家版權局打算為此爭議下一個暫時性的辦法。

一年前,美國國家版權局公布一則試辦法案,表示自生效日算起2年內,車主得逕行對所擁有車輛之機械零件進行修改及調整,其中包含電子控制系統及多項電腦系統,該法案則自公布日一年後開始生效。經過一年的等待,自上週五(10/28)開始的兩年內,車主不必擔心修改車輛電腦系統會觸犯任何著作權法。

不難想像,車商對此決議相當不滿,表示現代車款所搭載的軟體系統過於先進,並非多數車主認知所能進行調整的,並宣稱現代汽車儼然「移動式電腦」,其所搭載的軟體應受美國著作權法(DMCA)保護。先前,GM和拖拉機製造商JOHN DEERE均聲明,旗下產品所搭載之軟體所有權並非車主所有。

雖然車輛內建電腦系統讓我們的駕駛體驗更加便利,但先前也曾發生數起車用電腦遭駭客入侵的案例。藉由新法的試辦,未來車主將可自行檢驗車輛系統的安全性,而不需前往經銷商尋求協助。然而,雖然修改軟體暫時不違反著作權法,如果對於系統不夠熟悉的車主,還是前往原廠請求專業協助才是保險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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