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韋樞台北6日電)財政部閃電宣布油電混合車不再適用貨物稅減半優惠,業者大感意外,已經訂車但還沒領車的消費者將面臨補稅問題。財政部表示,這項核釋已會同相關部會協商,目前先照新規定實施。
財政部新核釋必須同時符合四大嚴格條件,才能減半徵收貨物稅的油電混合車,包括完稅價格在新台幣100萬元以下、排氣量在3000立方公分以下、油耗值達每公升19公里、碳排放量在每公里120公克以下,並非所有油電混合車都取消貨物稅減半優惠。
財政部表示,貨物稅屬特種銷售稅性質,高價、排氣量較高的油電混合動力車非一般消費貨物,且油耗值及碳排放量倘較一般汽油車為高,節能減碳效果有限,若減徵貨物稅有違立法目的及租稅公平原則。
為落實立法意旨,財政部先前已與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經濟部及交通部等共同檢討並取得共識,重新核釋油電混合動力車適用貨物稅條例第12條第4項減半徵收貨物稅的規定,除須同時符合這四項嚴格標準外,原來98年2月23日發布的解釋令一併廢止。
財政部閃電宣布油電混合車不再適用減半徵收貨物稅優惠,不但業者大感意外,已經訂車但還沒領車的消費者將要面臨補稅問題,也是一陣錯愕。
國內販售油電車大宗的和泰車表示,雖然上半年財政部即宣布將取消油電車的貨物稅優惠,但是實際執行時間點卻來得讓人措手不及,由於過去業者將貨物稅減免的部分全數反映在車價上,一旦優惠取消,售價勢必100%反應。103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