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廣播 – 2013年1月10日 下午4:50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統計、分析101年消費糾紛案件,發現中古車里程數造假、補習班拒絕退費等糾紛爭議很大!為保障消費者,市府法制局建議中央建置中古車里程數資訊查詢平臺,交通部已回文表示將在六個月內建置;市府教育局也已針對補習班的退費規定,修改管理辦法,新法於101年底已上路,實質保障消費者。 法制局統計101年消保糾紛案件共3,258件,較100年的3,043件增加215件,前三名依序是電信服務276件,較100年減少1件;補習班250件,較100年增加65件;車輛(含新車及中古車)204件,較100年增加28件。
至於消費者最後申請「調解」的案件101年313件,較100年275件增加38件;依前三名依序是不動產業42件、車輛36件、補習33件。
主任消保官康馨壬指出,中古車里程數造假的消費糾紛很嚴重,甚至有消費寫信到市長信箱指臺中市的中古車業是「詐騙集團!」業者被消費者投訴,但因沒有違法,態度「皮皮」甚至蠻橫,消費者常當冤大頭。
為遏止這種情況,法制局101年針對中古車業進行宣導、輔導、稽查,只要消費提供里程數造假的資料,法制局即將資料移送地檢署,101年移送近10件。
康馨壬說,目前已有1件中古車業者被檢方依詐欺罪起訴,受害者是一個來臺工作的韓國人,到臺中買中古車,里程數14萬公里被調為6萬公里,而向消保官投訴。
由於法制局雷厲風行,已達嚇阻作用,中古車業者多半在消費者申請調解前就退費,所以101年進入調解的案件反而較100年減少,由44件減為33件。
法制局長林月棗則指出,受限於個資法,有中古車業者及消費者反映,無法查出中古車前手車主的里程數資料,因此法制局行文中央相關單位,要求盡速建立中古車里程數資訊查詢平臺,交通部日前已回文表示將在六個月內完成建置,屆時這類糾紛可望減少。
至於補習班的糾紛,很多是美語、電腦補習班的糾紛案,業者以補習半年送2年課程做行銷,補習費往往高達10萬元,消費者中途因工作或其他事由無法繼續上課,要求退費,業者以2年課程是免費贈送而拒絕退費,導致消費者損失,感覺被騙。
康馨壬說,市府教育局於101年9月修正補習班的管理辦法,這類加贈的課程安排在付費課程開始後才上的,如果消費者無法繼續上課,業者一樣要退費,這個規定已於101年12月14日上路,對消費者有實質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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