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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車禍 打對方電話非本人接 [打印本页]

作者: baby613704    时间: 2015-10-17 17:47
标题: 車禍 打對方電話非本人接
本帖最後由 baby613704 於 2015-10-17 22:40 編輯

小弟9月25號 跟機車發生碰撞
事情經過大約是以下
---------------------
在十字路口時 我要直行對方突然切到我前面 (我們同方向 我覺得他要左轉)
我按了聲喇叭 對方轉頭瞪我 之後開始故意走走停停
最後我靠左要超車 對方又切到我前面緊急煞車
就撞到了
---------------------
前保桿右邊霧燈旁邊斷裂(可能撞到車牌角)
我跟對方人都沒事 對方機車看起來也沒事
前幾天初步肇事責任歸屬出來了
對方可能肇事原因判定為"方向不定"
我的可能肇事原因判定為"尚未發現肇事因素"
現在  我要聯絡對方談和解 打電話沒人接
要不就有人接 卻說他在忙
請對方回電 也都沒消息…

請問這種情況該怎麼處理比較妥當?

PS:對方沒有第三責任險 我已做最壞打算…自己修
      行車紀錄器部份 我是用目擊者二代        現在只要車內溫度太高 他就會罷工!!
       車禍當時是下午 剛好停在外面曬了一整天的太陽><



作者: u9101135    时间: 2015-10-17 20:38
好奇警察筆錄上 怎麼描述
後車撞前車沒有肇事責任
應該是筆錄描述的好 可否分享一下?
還有行車紀錄器影像有給警察嗎? 有些警察根本也不想看

作者: alion    时间: 2015-10-17 20:43
看樣子本篇文章沒有打好喔
還是帶著行車紀錄器去找律師看這個怎麼辦好了

作者: baby613704    时间: 2015-10-17 22:33
本帖最後由 baby613704 於 2015-10-17 22:43 編輯
u9101135 發表於 2015-10-17 20:38
好奇警察筆錄上 怎麼描述
後車撞前車沒有肇事責任
應該是筆錄描述的好 可否分享一下?

行車紀錄器部份
我的目擊者二代 現在只要車內溫度太高就會罷工
車禍當時行車紀錄器就在罷工狀態下

筆錄我講的跟文章打的差不多說


作者: baby613704    时间: 2015-10-17 22:42
alion 發表於 2015-10-17 20:43
看樣子本篇文章沒有打好喔
還是帶著行車紀錄器去找律師看這個怎麼辦好了

抱歉!!
用手機打得編輯有些怪怪的
(文章改好了)
我的行車紀錄器 是目擊者二代用三年了
現在只要車內溫度太高 他就會罷工
要等到車內溫度冷卻後 從新啟動 才會恢復正常

車禍當下紀錄器就是在罷工的狀態下......
作者: aaron16tw    时间: 2015-10-17 22:56
記錄器罷工!

那警方是憑你說詞認定對方方向不定嗎?

然後對方也有承認?

你沒有保保險嗎?有丙式險保險公司也是會處理的
作者: arthurltw    时间: 2015-10-17 23:02
這種除了上法院,沒有其它辦法。重點上法院要有時間,還有車禍的肇責歸屬,未必全部對你有利。最終就算判賠,也不見得拿的到。

建議還是保個基本的車碰車險(一年約3000元),只要遇到一次,可以省很多事。
作者: r580808    时间: 2015-10-19 08:36
如何申請肇事原因鑑定?
(1)對於交通警察大隊肇事原因研判分析持有異議,因關係個人刑、民事責任問題,可在事故發生六個月內逕向高雄市交通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高雄市苓雅區福德二路七十七號四樓、電話:07-7224822);已進入司法程序案件,當事人或家屬於訴訟中可請法院囑託鑑定。
(2)當事人對前項鑑定結果仍有異議時,得於收受鑑定書翌日起三十日內敘明理由,向高雄市交通局(第三科)車輛行車事故覆議鑑定委員會申請覆議(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十六樓、電話:07-2299803);由司法機關囑託鑑定者,當事人應以訴狀向原審理之法院陳請囑託覆議鑑定。
(3)當事人對前項覆議鑑定結果仍有異議時,應自行舉證具狀陳明,請法院審理時參考。

調解的話,要先上各地調解委員會調解,對於上民事庭有幫助。
作者: kai520087    时间: 2015-10-19 18:28
你有沒有保險是你處理這事件的重點
有保險
請你保險員出面處理
去修車請保險代位求償

沒肇事責任,隔年保費也不會增加
但是很難!!!!!!!!!  因為你沒有影片!!
你有肇事責任機率很高!



沒保險
比較麻煩,如果你不想摸摸鼻子算了的話
你要先去申請鑑定(要錢),看是否有肇事責任(鑑定結果才有法律效益)
警察寫的沒作用(參考而已)
沒肇事責任---->開調解會

有肇責的話,對方可以去驗傷拿過失傷害告你,要你賠錢(刑事責任)

你先確認往哪項走在決定如何處理吧
作者: baby613704    时间: 2015-10-20 15:36
本帖最後由 baby613704 於 2015-10-20 15:37 編輯
aaron16tw 發表於 2015-10-17 22:56
記錄器罷工!

那警方是憑你說詞認定對方方向不定嗎?

我不確定警方是如何判定
對的筆錄時旁人不能靠近 所以我也不知道他怎說
但是我想他一定不會承認我只保強制跟第三責任險
(忘記保車碰車…(?﹏?)

作者: baby613704    时间: 2015-10-20 15:49
arthurltw 發表於 2015-10-17 23:02
這種除了上法院,沒有其它辦法。重點上法院要有時間,還有車禍的肇責歸屬,未必全部對你有利。最終就算判賠 ...

小弟目前也是在考慮要不要搞到上法院
就像您說的 就算今天都我對 我也未必拿的到錢
對方如果要擺爛 名下也沒財產我也沒輒…
車碰車我忘記保…這次才想到
作者: baby613704    时间: 2015-10-20 15:50
r580808 發表於 2015-10-19 08:36
如何申請肇事原因鑑定?
(1)對於交通警察大隊肇事原因研判分析持有異議,因關係個人刑、民事責任問題,可在 ...

瞭解 感謝分享資訊!!
作者: baby613704    时间: 2015-10-20 15:54
kai520087 發表於 2015-10-19 18:28
你有沒有保險是你處理這事件的重點
有保險
請你保險員出面處理

我只保第三跟強制
而且忘了保車碰車!!!
我現在是想自己花錢修理了事了…
對方如果要擺爛我也沒輒
事情一直卡著想到也煩
對方也都不回 不接電話
當初筆錄時對方是有跟警方說都沒受傷
這點是後再說受傷應該也不能吧!?
作者: kai520087    时间: 2015-10-20 18:05
baby613704 發表於 2015-10-20 15:54
我只保第三跟強制
而且忘了保車碰車!!!
我現在是想自己花錢修理了事了…

可以喔 他可以改天說內傷
跑去驗傷 再來威脅你

說真的遇到這種會暈倒
大多人會認賠了事
真的要耗的 只能上法院.....
作者: baby613704    时间: 2015-10-20 22:30
kai520087 發表於 2015-10-20 18:05
可以喔 他可以改天說內傷
跑去驗傷 再來威脅你

但他怎麼證明是因為這次事件內傷
我也能說他是回去後 自己又受傷的 不是?
作者: kai520087    时间: 2015-10-20 22:44
本帖最後由 kai520087 於 2015-10-20 22:48 編輯
baby613704 發表於 2015-10-20 22:30
但他怎麼證明是因為這次事件內傷
我也能說他是回去後 自己又受傷的 不是?

日期很接近的話對他有利
這是看法官來審判的
只要傷勢可以看出是與車禍具有因果關係
基本上對你是不利的
因為他的說法有利~
你又沒有有力證據
網路上有很多實例!~  不過如果你要申請鑑定發現你肇事責任是0% 支持你告死他.... 根本就是遇到白目
先建議你把行車紀錄器換了吧.....
還可以擷取影片開他罰單

作者: baby613704    时间: 2015-10-21 20:13
kai520087 發表於 2015-10-20 22:44
日期很接近的話對他有利
這是看法官來審判的
只要傷勢可以看出是與車禍具有因果關係

現在只能先請調解委員會了
之後看對方有沒有來調解
後續再看怎處理
行車記錄器 我應該會先維修看看
不划算就換了
謝謝大大 提供建議^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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